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運作
1. 本公司內部稽核制度,係依據主管機關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並配合經營管理需求訂定,以妥善規範各項作業與業務流程。
2. 內部稽核之目的為確保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並衡量本公司對各子公司之風險掌握,稽核單位進行獨立內部稽核,提供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供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進行改善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3.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建立系統化及預防性控制機制於作業流程中,並適時重新檢視各作業流程簡化及改善之機會點,以達到整體提升組織優化。
稽核組織
1. 本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專責內部稽核單位,並受審計委員會之督導。
2. 稽核人員之資格、工作守則、持續進修,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3. 稽核單位應置主管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
4. 稽核人員之調配、派遣及指揮,由稽核單位稽核主管辦理。
5. 充份扮演獨立性角色,針對公司層級之問題能讓管理階層獲得完整之透明度。